第116章 亲情VS金钱
【“综上所述,我认为父母确实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但绝对不能‘没有之一’。”】
【“因为除了父母,你还有子女,还有配偶,还有兄弟姐妹,甚至你在外面结拜的好哥们、好姐妹也有可能成为你生命中重要的人。”】
【“同意楼上的观点,我就认为配偶最重要。”】
【“我也同意。我认为子女最重要!”】
【“我认为我闺蜜最重要。”】
【“所以,父母虽然很爱我们,但他们有时也会犯错,父母对我们的有些’爱‘可能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伤害。”】
【“虽然人们常说‘孝顺,孝顺’,但我认为,对待父母,我们应当只‘孝’不‘顺’。”】
【“父母一旦有错误,那我们就要勇敢地指出来,这样也是为了他们好。”】
【“楼上的,你说得简直太对了!”】
【“没错,他说得很中肯,没有任何偏激。”】
【“……………………”】
关于是否该为《没收压岁钱》一事去起诉父母,直播间的两波人吵得不可开交。
有人认为:《父母强制没收压岁钱》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既然违法那就应当起诉。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
如果父母经常都在自己孩子的面前做违法之事的话,那肯定会给小孩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小孩可能会认为:违法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
既然父母都敢违法,那我为什么不敢犯法呢?
也有人认为:父母的做法或许有错,但也没有那么严重。
毕竟,如果不起诉的话,那你失去的就只是金钱,而如果去起诉的话,那你失去的就有可能是亲情了。
金钱哪有亲情重要呢?
由于这个问题的争议很大,因此,王大野并不打算从道德的层面去回答这个问题。
他只站在法律的角度来回答。
那么,《父母强制没收压岁钱》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呢?
老规矩,在公布答案前,先在直播间进行一波投票。
投票倒计时2分钟。
两分钟后。
根据数据显示:
认为违法的占比73%。
认为不违法的占比27%。
王大野揉了揉关节,“下面我公布答案吧。”
“根据《民法典》第35条规定:
任何人的民事权利都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权侵犯。
监护人需要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在维护被监护人利益时,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大小以及智商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很显然,《父母没收压岁钱》的行为并不合法。”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如果你的压岁钱被长辈没收了,那你确实可以去告他。”
“你起诉父母的这种行为,完全合理,至于合不合情,这就要看你怎么想了。”
【无期图行】:“王哥,你的意思是我应当马上就去起诉我妈,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