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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偷看日记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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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野告诉大家:人死账消,如果欠债者死了,那么他的子女一般是不需要还债的。

    网友们很疑惑,“王哥,你说这话有什么依据吗?”

    王大野笑了笑,“当然有。”

    “依据是《龙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

    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金额范围内去偿还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

    债务人死后,如果债务人留下遗产,那么遗产可以用来偿还债务;如果没有遗产,那么债主也就无法讨债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欠债人的子女放弃继承遗产的话,那他们就完全不用还债。”

    “这样的规定虽然看起来似乎对债主有些不公平,但对欠债者的孩子是公平的。”

    “如果父债真的要子还的话,那天底下很可能会出现很多不负责任的父母。”

    “某个做父亲的或者某个做母亲的人,如果哪天得知自己快活不久了,那他就会去外面大量借钱,然后大量花钱。”

    “钱随便花、随便用,反正又不用还钱,留给子女来还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这样的话,那天下必定大乱。”

    “所以,我认为这样的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

    【“听王哥这样一分析,我也认为很合理。”】

    【“俺也一样!”】

    【“多谢王哥教导,我蔡某人受教了。”】

    【“感谢王哥教导,我徐某人也受教了。”】

    【“受教+1。”】

    【“……………………”】

    王大野:“好,本场连麦结束,让我们来听听下一位观众的来电。”

    …………………………

    【我家门前有两棵树】:“王哥你好!”

    “你好!”

    【我家门前有两棵树】:“我来咨询一下,偷看别人的日记构成什么罪?”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从小就有写日记的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记录在我的日记本里。”

    “长期以来我的身体甚至还出现了一种特殊现象,那就是如果不写日记那就睡不着觉。”

    “我今年19岁,正在读大三。”

    “前几天刚回到家,我妈就煽了我两巴掌。”

    “我一脸懵圈,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我妈在收拾屋子时发现了我的日记本,然后她就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偷看了我写的日记。”

    “从日记中得知,原来我早就谈了女朋友,并且已经和对方认识两年半了。”

    “我妈认为我今年只有区区21岁而已,还只是个小孩,一个小孩谈什么恋爱?”

    “小孩就应该好好学习,谈恋爱只会毁了我的前途,毁了我的一生。”

    “我当时非常生气,当场质问她:‘妈,你为什么要偷看我的日记’?”

    “结果她理直气壮,反问我:‘我是你妈’,身为母亲难道还不能看自己儿子的日记吗’?”

    “我擦了擦汗,‘难道你不知道偷看别人的日记是违法的吗’?”

    “‘你这个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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