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京海市徐坤区派出所。
经过两个小时的审讯与调查。
警方已初步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安警官面向苏姗,“苏女士,人家王先生并没有骚扰你,你为什么要捏造事实去诬陷人家呢?”
苏姗故意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本来不想诬陷他的,谁叫他吼我?”
安德海无语了,“不是,明明是你先吼人家,人家才吼你的好不好?”
“再说了,你儿子砸坏了人家的电脑,人家来吼你那也是情有可原。”
“而你呢?”
“你弄坏了别人的东西,不但不肯赔礼道歉,还要去打人家?”
“这是什么态度?”
高先生抓了抓脑袋,“警察同志,关于我儿子《打碎电脑》一事,对此深感抱歉。”
“但我儿子今年只有11周岁。”
“据我所知,12岁以下的孩子犯法是不需要负责的,对吗?”
安德海点了点头。
“没错,确实不用负责。”
高丸松了口气,“不用负责就好。”
“但是……”安警官突然补充了一句:
“但是,我说的仅仅只是你儿子不用负责,因为该负责的是你。”
“啊?”
高先生愣了一下,“我又没犯法,干嘛要叫我负责?”
“因为你是你的儿子的监护人。”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12岁以下的人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因其造成的损失需要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
“别人都是父债子还,至于你呢,你就只能子债父还咯。”
高丸、苏姗:我他喵
“行行行!赔就赔!”
“说吧,我总共应该赔多少?”
安警官看了看笔录,“据王先生描述:
他的那台电脑价值12000元。
他窗户上的那块玻璃价值1000元。
还有那块玉佩……”
“他说那块玉佩的价值至少在万元以上。”
“如果真的那么值钱的话,那你们的情况就很严重了。”
“因为那块玉佩是苏女士故意打碎的。”
“那么她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依据“龙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如果财物的价值在5000元以上,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毁坏的财物的价值在5万元以上,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听到这话。
苏姗一下就急了。
“警察同志,王大野那小子在扯淡呢。”
“他那个玉佩,一看就知道是个伪劣品,我在拼多多上九块九能买100个。”
“哪里像他吹的那么值钱?”
“我怀疑他在故意坑我。”
安德海手掌前伸,“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别急。”
“玉佩的碎片我已经移交给专业的鉴定机构了,现在工作人员正在对它的价值进行鉴定。”
“至于它到底值多少钱?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就知道了。”
苏女士咬了咬嘴唇,“那多久可以看到结果?”
安警官神色悠闲,“呃……一般三个工作日内就可以看到了。”
“什么?”
“还要等三天?”
“草!”(一种植物)
“老娘才不想在这派出所待那么久呢,这地方我一天都待不下去!”
“警察同志,你们能不能先放我出去?”
安德海双手一摊,“不行哦。”
“按照规定,鉴定结果出来前,我们是不能放人的。”
“你至少也要在审讯室待上24小时才能走。”
“与其在那儿发脾气抱怨,不如反思一下,当初为什么要去殴打人家?”
“难道你不知道打人是犯法的吗?”
“你一边打人,还一边故意摔坏人家的玉佩?”
“当初干坏事儿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现在的后果呢?”
说罢。
安德海直接走出了审讯室。
只留下苏姗在原地愣神发呆。
安警官走后。
苏女士再次揪住了高先生的耳朵。
“啊!好痛!好痛啊!”
此刻,苏女士把所有的罪责推到了高丸的头上。
“都怪你!”
“本来我都已经肇事逃逸了,而且已经撤到了安全地区。”
“你为什么还要主动去找那个王大野?”
“你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啊!痛死我了!”
“老婆,能不能先放手?”
“你听我解释,当初你不是说‘王大野在骚扰你吗’?
“我去找他是为了给你讨回公道,结果,人家压根就没有骚扰你,是你自己编出来的。”
“如果你不胡编乱造的话,我就不会出找他,咱俩也就不会来派出所了…………啊!啊!痛!痛!痛……”
苏姗加大了扯耳朵的力度。
“好啊你!你居然还指责起我来了?”
“知不知道家里谁是老大?”
“啊!老婆你是老大!”
“你是老大!”
“分不清大小王了你还?”
“看我不扯烂你的耳根!”
…………………………
三小时后。
当安警官再次回到审讯室时。
高先生的耳朵已经被扯出了血。
“苏女士,我这儿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一个?”
苏姗思考了一下,“呃,先听好消息吧。”
安德海点了点头,“好消息是,鉴定结果出来了。”
苏女士瞬间激动万分,“这么快就出来了吗?”
“那太好了!”
“老公,我们终于可以回家了!”
“哈哈哈哈!”
“不是说要三天才能看到结果吗?”
安警官面露微笑,“今天鉴定中心那边比较闲,我们的玉佩刚送过去,他们就接下了这个活。”
“所以才三个小时,就已经弄出了鉴定结果。”
高丸摸了摸伤口,“对了,那坏消息呢?”
“坏消息是,经专业人员鉴定,被你老婆打碎的那块玉佩,价值7万元左右。”
此话一出。
苏姗夫妇当场傻眼。
啊?
纳尼?
“扯淡!”
“警察同志,你确定没有搞错?”
“一块锈迹斑斑的假玉佩值得了7万块钱?”
“我严重怀疑工作人员的专业性。”
安德海解释道:“苏小姐,负责鉴定玉佩的是一位资深鉴定师,人家从事这一行都已经二十多年了。”
“怎么可能出错?”
“既然它价值7元块钱,那么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
损坏的财物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苏女士,你现在面临至少三年的牢狱之灾。”
“想想怎么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