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都市小说 >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 第22章 这也构成强尖罪?

第22章 这也构成强尖罪?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这位网友感到非常委屈:

    【我与赌毒不共戴天】:“我可是良民啊,大大滴良民!”

    “我和她发生关系时,她没有半点反抗。”

    “没有反抗就代表同意呗。”

    “既然都同意了,那为什么还会涉嫌强尖?”

    王大野提醒:“你再想想我之前说的那句话。”

    “不违法的前提是:双方都是年满14周岁的正常人,而且全程自愿。”

    “而你却说她有精神病。”

    “《刑法》对于强尖罪的基本规定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导致女性‘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从而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均属于强尖。”

    “注意,其中包括了‘不知反抗’这一种情况。”

    “既然对方有精神方面的问题,那么,有没有可能她是因为‘不知反抗’所以才没有反抗的呢?”

    “或者说,是你利用了她的无知,故意诱导对方自愿跟你上床?”

    啊???

    w(Д)w

    王先生的这句话似乎正中下怀。

    【我与赌毒不共戴天】:“这个……应该……应该……”

    王大野晃了晃脑袋,“法律上不能讲‘应该’哦,你要有确切的答案。”

    “你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还刻意去和精神病人发生关系,这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

    “好好想想吧,当初你跟人家待在一起时,到底有没有诱导人家?”

    “如果你真的那样做了,那么,即使对方是自愿的,你的行为仍然有可能构成强尖。”

    【我与赌毒不共戴天】:“这…………”

    这位网友的情绪越来越紧张。

    他的小心思被王先生识破后,其隐藏在内心的邪恶想法,也渐渐暴露了出来。

    “王哥,你刚才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吗?”

    “法律真是这样规定的?”

    “你确定没有骗我?”

    王大野和蔼一笑,“骗你的话,我把我这个‘王’字倒过来写。”

    【我与赌毒不共戴天】:“那个……我承认,我当时确实有诱导的成分。”

    “其实我早就认识她,而且知道她的智力有问题。”

    “那天在按摩店遇到她时,她穿得实在太性感了。”

    “上半身是一件蕾丝睡衣,下半身则是一条迷人的黑色丝袜。”

    “她的身材格外丰满!”

    “她的玉足格外飘香!”

    “我一时没忍住,所以就把她骗去宾馆开房,然后………………”

    “不过,幸好她的父母是个法盲,并不知道我这种行为属于强尖,警方也蒙在鼓里。”

    “所以呢……我很幸运!”

    “仅仅只是被警方以‘嫖昌’之名拘留了十几天,然后这事就两清了。”

    “哈哈!我赚大了!”

    话音刚落。

    他就遭到了直播间网友们的集体轰炸。

    【你是不是油猫饼?】:“吗的!弄了半天,原来你是在耍小聪明。”

    【天线短路宝宝】:“你刚才说‘你没有嫖昌’?”

    “对对对!你确实没有嫖昌,你他吗这叫‘暴力犯罪’。”

    【拉粑粑小魔仙】:“别高兴得太早!你刚才说的每一句话,都被我录下来了。”

    “明天我就去公安局举报,说你非礼了人家良家妇女。”

    一听到有人要举报他,这位连线的人瞬间就急了。

    【我与赌毒不共戴天】:“别别别!别举报我!”

    “王哥,你快救救我啊!我不想坐牢。”

    王大野神色一紧,“我现在不但不想救你,反而还想捶你。”

    “你非礼了人家,既不想面对错误,还要在网上到处诉苦?”

    “赶快去自首吧,也许还能从宽处理。”

    说完,王大野直接断开了连线。

    本以为:来直播间跟他连麦的人,都是些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没想到还藏着一个强尖犯?

    此刻,王先生面向直播间。

    “各位帅哥美女们,你们一定要注意了。”

    “虽然刚才那位网友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强尖,而且还非常恶劣,但在如今这个社会,却存在着很多‘假强尖’现象。”

    “下面我问大家一个问题,看看大家能否答对。”

    问题如下:

    小红请小明去餐馆吃饭,而且她订的还是一个私人包间。

    在吃饭的过程中,双方都喝得有点多,已经进入了神志不清的状态。

    这时,小红走过去摸了摸小明的脸蛋,小明瞬间春心萌动。

    下一秒,小红又亲了亲小明的嘴唇。

    小明彻底忍不了了,他一把将小红扑倒在地上,并开始乱摸、乱舔。

    小红立刻表现出一副难受的姿态:“啊?你干嘛?不要不要!不要碰我!”

    “走开!”

    “我现在还不想和你做那种事!”

    但小明早已兽性大发。

    他哪还停得下来?

    就这样,小明与小红在餐馆的包间里发生了性关系。

    在此过程中,小红全程都在说“不要碰我!不要碰我!”之类的话。

    但她仅仅只是嘴上说着不要,身体上却看不到明显的反抗。

    …………………………

    “那么问题来了,在这个案件中,小明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尖?”

    直播间此时弹幕连连。

    【移动移不动】:“这还用问吗?肯定不够成强尖啊,因为是女方主动的。”

    【联通联不通】:“我认为这是正常的性关系,因为吃饭的地点是小红订的,而且还专门订了一个私人包间,可见女方是有预谋的。”

    【电信信不过】:“不对吧,我觉得这种情况属于强尖,因为小红说了‘不要碰我’,这是明显的拒绝行为。”

    【要是能重来】:“楼上的观点不对,小红只是在故作矜持罢了。”

    “她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吾奶常山赵子龙】:“不用讨论了,男的绝对构成强尖,因为女方只要有言语上的反抗,男的就必须要停下来。”

    【我迪迦在东北】:“构成……”

    【千古一帝溥仪】:“不构成……”

    “……………………”

    一时间,直播间吵得是沸沸扬扬。

    为了能统计一下数据。

    王大野还在直播间发起了投票。

    十分钟后。

    投票的结果出来了。

    认为男方构成强尖的占了53%。

    认为不构成强尖罪的占了47%。

    “看来,这道题的争议很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

    “我非常理解大家的心思。”

    “因为我们小时候并没有受到太多的性教育,或者法治教育。”

    “即使上了大学,老师在讲解‘性教育’这一篇章时,往往都讲得非常的含蓄、模糊,有的老师甚至会一笔带过。”

    “因为龙国人总是‘谈性色变’。”

    “长此下来,导致在同一片土地上,不同的人对性观念的见解有着极大的偏差。”

    “这很正常,不怪大家。”

    “因此,就算这道题你答错了,我也不会嘲笑某某人无知,或者某某人是法盲。”

    “我先公布答案吧。”

    “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小明的行为构成强尖罪。”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