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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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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种迹象都在表面,对方是故意让暗精灵帝国放弃精灵群岛,去征服草原一样。

    “算了,这与我无关。”

    “等以后出现问题了,我可以跑到精灵国度。”

    作为父亲是精灵,母亲是暗精灵的混血,她两边都可以去,完全不需要留下来死磕。

    第五十三章还是截然不同

    可汗。

    这个存在所干出的事情极其可怕,征服草原,联合各族,然后覆灭不可一世的暗精灵帝国。

    那可是人口远超草原总合数十倍的庞大国度。

    财政良好,官员廉洁,军力强盛,一个完全处于上升期的大帝国。

    就这样没了?就这样被轻轻松松地给灭了?

    更令人吃惊的是他们河中人拥有锻造这种铠甲的方法。

    作为大公爵的弗洛家族。

    被认为是河中人先祖的直系后代,家族的所有人都是食尸鬼。

    在整个河中王国中享有声望受人尊敬。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家族却在接连几次观察剪辑后产生了一种难以想象的野心。

    他不想继续当大公爵了。

    他想成为国王,并以此发动河中人的力量,称霸整个草原。

    千百年来河中王国一直都处于平稳富足的时代。

    王国也很安定。

    可弗洛家族却毫不犹豫地发起大叛乱。

    以一个家族的人对抗整个王国,这听起来挺不可思议的,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还取得胜利。

    “这些铠甲!这根本不是我们国度的铠甲!”

    “是的!”

    “没错,这确实不是我们国度的铠甲!这就是暗精灵帝国的铠甲!”

    体型庞大的无皮食尸鬼,用自己血红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站着自己面前的东西。

    浑身都是坚硬扎实的铁甲。

    那种沙漠特性的铠甲,只要是有所见识的人看到了都会发现异常。

    足足有三百多人,他们穿的都是这种铠甲,没有暴露出一点皮肤与肌肉。

    “这种数量!你投靠了暗精灵!!!”

    因为极度愤怒,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尖锐。

    “你又猜对了,你实在是太聪明了,我都忍不住表演你了~”

    说完话,这头全副武装的食尸鬼还拍了拍手,三百多具铠甲的援助是几个月前那个鬼人给的。

    主要目的就是让他打起来,掌控整个王国,再去找那些草原蛮子的麻烦。

    哈瓦在获得这些东西后,没有让暗精灵帝国失望。

    他直接发起进攻,仅用三天的时间就打入国王的领地,并以自己是食尸鬼血脉的直系后代为由自称为国王。

    一些墙头草直接倒向他的怀抱。

    而另一些死硬份子,就像前面这个家伙一样,誓死抵抗。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什么?你们这些白痴还问我为什么?”

    “看看那个剪辑里面出现的东西!那个所谓可汗的队伍当中,有出现食尸鬼吗!”

    剪辑当中并没有出现任何食尸鬼,而可汗本人又是骑马人出生的。

    那些骑马人根本不懂耕种。

    对上他们这些种田的,当然是像蒙突人一样举起屠刀大开杀戒。

    况且他们还是食尸鬼,其他地方的人都已经非常明确地表示歧视,还将他们划出人类的行列。

    一下子就要杀掉整个暗精灵贵族。

    这种人在面对食尸鬼这种明显异族时干什么?还不清楚吗?

    老国王那个白痴还抱有幻想,觉得自己只要守住这里就可以抵御百万大军。

    一直呆在领地里面,一动不动像个王八。

    现在还不算晚,主动出击和暗精灵帝国联合起来对付这些草原蛮子。

    他们才能拥有生存空间呀!

    “该死!等暗精灵把草原人死光了,就轮到我们了!你这个白痴!”

    “不,等草原人死光了,就轮到我们崛起了!”

    他的声音有力。

    眼中带着野心与无法反驳的坚定,可这点并没有持续多久就被打断了。

    “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一头传达命令的僵尸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

    哈瓦脸色阴沉地看着他。

    直到僵尸调整好自己的动作和颤抖的身体,才缓慢开口道。

    “把事情说清楚,如果是小事的话,我就把你关在棺材里面。”

    “是,是,是……南边的里斯曼伯爵说,他在惊魂城发现了可汗。”

    “可汗!”

    这两个字的发音非常标准,与剪辑里出现的词语完全一致。

    可汗的那张凶残狰狞的脸也在他脑海当中越发清晰,一种莫名的恐惧在他的脊柱上爬升。

    作为最了解暗精灵帝国的边境大公。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暗精灵帝国的强大,也更加清楚可汗的危险与恐怖。

    整整八十万大军,都被毁灭。

    到后面还可以轻易杀死全部暗精灵贵族。

    作为诅咒之人的直系后裔,他对剪辑视频深信不疑,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投入暗精灵帝国的怀抱。

    成为对方的盟友。

    现在……可汗却出现在自己的领地内部。

    这,这是什么!

    “消息准确吗?”

    “准确无误,这是里斯曼伯爵跑死了两匹马才送来的。”

    该死!可汗出现在这里是为了什么?

    不,不对。

    可汗的脸部骨骼与露出的牙齿都表面了一件事情。

    他那个时候只有三十几岁。

    覆灭暗精灵帝国即使再怎么离谱也不应该只有两三年,至少也应该打上很长的一段时间。

    可现在整个库赛斯都没有可汗的踪迹。

    “有没有提到可汗的年龄?”

    “额,那名骑士说,可汗最多也就八岁。”

    话音刚落。

    原本还非常惊慌的哈瓦陷入了无尽的狂喜。

    八岁,才八岁,这代表着什么?

    这代表着对方现在的战斗力很弱,社会阅历很少,心智不成熟。

    想嘎掉对方也好,想驯服对方也罢。

    都变得非常容易。

    这个时间段简直就是天神所赐呀!

    “传令下去,把可汗抓起来!要活的!”

    第五十四章乖怪起来了

    食尸鬼并不害怕太阳,因为他们的身上有着一层光鲜亮丽的皮肤。

    但如果失去了这层皮肤。

    会怎么样?

    答案自然是害怕太阳,从原本的日行者转变为夜行者。

    当然,也可以不这样干。

    直接去抢劫其他人的皮肤,或者……找个活人拿走他的皮。

    可皮如果不是自己的话,腐烂速度会非常快,需要每隔一段时间就去抢劫。

    否则便无法在白天活动。

    “这路段有剥皮强盗出没路过商人请多加小心。”

    立在道路旁的小木牌上,写着此地贵族的告知,有一头无皮的食尸鬼。

    在夜间出没。

    他会抢劫路过行人的皮肤,用于维持自己的样貌。

    如果有见到什么人的脸排列错误,或者出现少许翻转那就需要多加小心。

    “敢来我就嘎掉他。”

    大伟自言自语着说着。

    此刻的天空已经挂起了三颗太阳,而他也在河中人的地界行走了足足半个月的时间。

    这里与草原不同。

    人口较为密集,只是走上几天左右他就见到农村和非常明显的道路。

    河中人的农村相当正常,除了有一头食尸鬼外,其他的都是正常人。

    在穿上斗篷后,大伟除了骑马外,和正常的河中人一样,所以也没有发生什么麻烦。

    这里的环境可以算是相当的不错。

    没有什么要命的怪物,环境也很舒服,他在河中地区舒舒服服地呆着。

    可以顺利地活到成年。

    等他羽翼丰满时,就可以跑到蒙突人的地盘招兵买马。

    大伟坚定地说道。

    “但这属于妄想。”

    前世的工作正是狩猎,他对这方面的工作也是多有研究。

    肤色相同的情况下安定下来确实很难抓到,因为你与周围的人长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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