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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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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中的三颗太阳,正散发着迷人的日光,这样看着心情也变得不错起来。

    按照小屁孩的说法。

    东南边的部族主要是库吉人,只有几个大部落。

    他们就像一群野狗一样,过着游牧生活,什么地方有水有牧场,他们就哪个地方。

    闲暇时打劫商队或向外经商。

    有时候会组织大规模部队向南方袭击,抢劫南方人类王国的边境村庄。

    东边部族就没有正经地打到南方王国内部,只是在外面吃那些弱小的村庄活像一条野狗。

    “不过,这种与南方农耕国度战斗的,应该会受到影响,就是不知道工艺怎么样。”

    那个家伙原本是商人的孩子。

    虽然不怎么富裕,却也有那么一点见识。

    这让大伟可以搞明白世界的最为基础的格局。

    草原的东边是暗精灵帝国非常强大,西边是瓦里人的,南边是人类。

    再往外他就什么也不知道。

    大伟的脚踩踏在地面上。

    此处并不柔软,触感也不像是普通草地,硬邦邦的,好像埋藏了什么东西。

    脑子不怎么好使的大伟没有丝毫犹豫。

    用弯刀挖了挖地,很快一个黑红色的颅骨就被大伟刨出。

    很怪异,只是看着就觉得猪脑过载,大伟打开水袋往嘴中灌了一口血与毒。

    血腥味充满口腔,迟钝的大脑快速运转。

    “体积比正常颅骨大上三倍。”

    将颅骨的翻过,大伟可以看到这玩意有三个眼眶,面部与正常骷髅头差不多。

    上面还有未腐烂的肉与软组织,味道扑鼻相当恶心。

    “一个比人类大上不少的头颅…巨人吗?”

    他不会步入巨人的领地吧?东边有这种怪物吗?

    重新将颅骨埋回去,大伟牵着马继续向前。

    血液给予他极大的灵敏性,让他快速意识到这片土地的不正常之处。

    短短三秒,大伟就一个巴掌胡在自己的脑门上。

    “我tm真是个弱智!”

    拥有太阳的异世界,比现实世界更加容易分辨方向。

    大伟仅仅只是看上一眼再记算一下,就弄明白了自己走的不是东边,而是西北方向。

    也就是说。

    他在弱智时期,没有辨别方向,走错了路。

    “呱!玩我呢!”

    因为愤怒,大伟甚至说出了奇怪的词语,好在他很快就冷静下来。

    并开始对自己还是小屁孩的身体感到悲哀。

    太容易被情绪影响,将来达到青春期估计会更加严重。

    算了,现在更加应该去思考接下来要怎么走,往后回去是不可能了,那太浪费时间了。

    还可能被暗精灵追上。

    还未等他想出解决方法。

    天空当中就闪过熟悉的黑影,巨大的尸体从天而降,直直落在大伟不远处。

    那响声吓得蓝马乱窜,好在被大伟拉住没有直接开溜。

    当大伟定睛一看后,脸上的表情变得十分精彩。

    此刻的他看起来就像是星期天那天买了新内裤,正打算穿发现买错号,内裤太小,又被老板打电话说今天需要去工作一样。

    “啊!……呼。”

    怒吼还未出口,大伟就平复了自己的心情。

    他将水袋里的血液涂抹在鼻子附近,用比较理智的方式观看着面前的东西。

    在他还在进行狩猎工作时。

    一直都会遇到突发状况。

    有比较善良的人帮助猎物逃跑,也有媚的人直接举报他们非法狩猎,更有人在旁边飚垃圾话吸引仇恨。

    如果不能保持理性直接殴打那些人,他们会赔钱赔到死的。

    “暗精灵呀。”

    被怪鹰扔下来的尸体有两具。

    一具是穿着鱼鳞甲的暗精灵,一具是巨大的沙漠蜥蜴。

    暗精灵的尸体没有什么可看的,很新鲜没有变质,整个脖子被撕开一大截。

    装备他穿不了,但身上的长矛短弓都很适合他。

    暗精灵的坐骑是体长四点五米,肩高一米五的壮硕蜥蜴,这玩意的身体长满了坚硬鳞片,脑袋上也生长着巨角。

    颜色为黄色在草地上非常明显。

    “这算是好消息,只不过我要被追了。”

    这样看来只能往西跑了,希望魔族没有白痴专门过来找我麻烦。

    轻轻呼气。

    大伟直接拿走暗精灵的骑枪和弓箭,经过摸索,大伟还从暗精灵那里获得两个酒袋。

    里面的酒水是度数不高,是葡萄酒,可以用来当水喝。

    用弯刀切开蜥蜴的喉咙,将它的血液灌入空的水袋里。

    剩下的东西也没有丝毫浪费。

    那头暗精灵的靴子,裤子,衣服还有鱼鳞甲都被拿走,蜥蜴也被切了几袋肉和脂肪。

    没有留下任何东西,把所有能用上的通通拿走后,大伟骑上蓝马就走了。

    第二十四章又走错了

    茫茫草原,想找到人实在是太麻烦了。

    除非有法师……哦现在草原殖民地里面唯一可以寻找东西的法师已经扑街。

    死的干净利落。

    想靠肉眼进行跟踪也不可能。

    这玩意的速度快的一批,只是眨眼睛就从一边飞到另一边。

    综上所述,她们什么方法都没有,只能开出金币,去悬赏。

    可这样十几天过去了,也依旧没有冒险者来接。

    毕竟去陌生的草原找人,实在是太危险了,这鬼地方可是人烟稀少,怪物繁多的地界。

    而就在暗精灵即将失去耐心时。

    有一名冒险者站了出来。

    “你是?”

    安沙尔歪了歪脑袋,打量起面前的存在。

    身高不足一米三,皮肤又绿又油,整张脸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磕到一样看起来又猥琐又恶心。

    身上穿着平滑的锁子甲配甲衣,带着一张恶心的鸡巴旗。

    这个猥琐的家伙是个很典型的戈萨斯人。

    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挺着大肚子不断展现着自己种族自认的魅力。

    “嗨,指挥官!我就是那个接任务的冒险者!老子名叫比萨丁努安,如果你觉得名字发音太难记的话,可以直接喊我老公!”

    旁边的女副官听着猥琐哥布林对自己长官的冒犯感到生气。

    “哥布林,我听说你有能力追杀到那个奴隶,但现在看来,你也只是一个猥琐的痞子。”

    用词很不当。

    在他们的国度如果有雌性敢这样和男人说话,他绝对会拔出武器给她来一击狠的。

    但这里是外国。

    旅行多年的他已经学会了收敛自己的脾气。

    “哦,我再怎么猥琐也比你这个没有护住主子的狗强呀!”

    女副官被哥布林的话气得要死,她刚想说什么就被安沙尔拦下。

    “比萨丁是吧,这次的委托是前往草原追杀逃跑的奴隶,你确定自己能在大草原上找到目标吗?”

    “这个老子自有办法,哥布林自有妙计。”

    说到这里,他脸上的笑容变得极其恶心,似乎这个计划痕让他兴奋。

    “对方可是能与十三个草原枪骑兵战斗而不落下风的存在,又有一头可以空袭的魔兽。”

    “你确定自己可以战胜他吗?”

    “哈,别小看我老子可是哥布林!”

    虽然描写的很厉害,但再怎么厉害也只不过是个草原人类而已。

    不会魔法,没有巫术,也没有强劲的力量。

    如果他连人类都打不过,又怎么可以在暗精灵这里大开后宫呀!

    “是吗?那祝你成功……”

    尽管这头哥布林的脸上满是贪婪与色欲,但安沙尔并不在乎,只要可以搞死那个人类。

    让这些一直喊什么雄鹰之子的人类安静下来,她就可以忍耐。

    那个时候出现的怪鹰,带给许多奴隶全新的勇气。

    尽管那些选择屈服的马穆鲁克没有大喊大叫,但其余奴隶却在不停反抗。

    不搞死那个家伙,她们的收获会减少的更多。

    ………………

    风呼啸而过,带来凉爽与血的气味。

    乌罕握着骑枪与一个“人”对持。

    那个人骑着蓝色的六足俊马,握着四米多长的骑枪,如草原雄鹰打量猎物一样打量着他。

    锐利的目光几乎要将他刺穿。

    凶悍的脸上满是风霜与彪悍,尽管没有留胡子,却在第一眼就看出他是个男人,黑色的头发被扎了个马尾。

    不笑时威严凶恶,好似恶神。

    草原人的骑兵扎甲配上狼皮披肩,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一名骑马强盗。

    这个人的武器异常精良,闪烁寒光的弯刀让他感到害怕。

    他的身上充满威慑力,即使隔的很远,他也依旧充满压迫感。

    蓝色的马他见过。

    是冰心半马人与马杂种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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